挪用多少公款算构成职务犯罪?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最近有一些资金周转的情况,心里就产生了挪用公款的念头,但又怕触犯法律。所以想问问,挪用多少公款会被认定为职务犯罪呢?心里有个底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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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是否构成职务犯罪以及数额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这里的“数额较大”和“进行非法活动”等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按照相关规定,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总之,挪用公款或者单位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职务犯罪。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挪用资金,否则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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