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要罚款多少钱?


在探讨辞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罚款金额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个概念,在劳动法律关系中,一般不叫“罚款”,准确的说法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做了严格的限制。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价值10万元的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员工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就是6万元,此时公司最多可以要求员工支付6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竞业限制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在其他情况下,即便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辞职要支付违约金的约定,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无需支付所谓的“罚款”。所以,当你面临辞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时,要先判断是否属于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的情形,再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违约金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