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疗事故能赔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但尚未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二级医疗事故又分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二级丁等。 在确定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解决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例如,因为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检查费、药费等都在此范围内。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是上班族,因事故请假耽误工作,减少的工资收入就是误工费。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住院时需要请护工照顾,护工的费用就属于陪护费。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二级医疗事故患者可以根据对应的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残疾生活补助费。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因事故需要使用轮椅等辅助器具,购买这些器具的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上述各项赔偿项目进行详细计算。同时,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医患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