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达到多少数额才算犯罪?


在我国,侵犯商标权达到一定程度会构成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按照上述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七十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是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是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据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七十一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不同的侵犯商标权犯罪情形,对应着不同的数额或情节标准。如果涉及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