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违约金设定为百分之多少不违法?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写了借条,当时没约定违约金。现在对方还款困难,我想重新拟定借条加上违约金条款,但不知道定多少才合法。怕定高了不被法律支持,定低了又没起到约束作用,所以想问问借条违约金设为百分之多少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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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条中约定违约金,其实就是当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条规定的时间还钱时,需要额外付给出借人一定的钱作为补偿。这能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也能弥补出借人可能遭受的损失。 关于借条违约金设定为多少才不违法,目前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一个明确的百分比数值。不过,我们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其合理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举例来说,如果当前一年期LPR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也就是说,借条中约定的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等费用加起来,不能超过14.6%。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超出部分在法律上是不被保护的。 在实际操作中,违约金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方面,要考虑到借款人的违约可能给出借人带来的实际损失,比如利息损失、因追讨欠款产生的费用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借款人的承受能力,不能过高,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所以,在约定借条违约金时,建议参考当前的一年期LPR,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违约金的比例,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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