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工资达到多少开始缴税?


在我国,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解释工资达到多少开始缴税以及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叫做“综合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就属于综合所得。从2018年10月1日起,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起征点”。这意味着,如果你的月工资收入扣除各项法定扣除项目后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5000元,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外,还有一些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比如,你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月就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你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所以,在计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要先把这些扣除项目从你的工资收入中减去,然后再看剩余的金额是否超过5000元。如果减去各项扣除后小于等于5000元,不用缴税;超过5000元的部分,就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来计算应纳税额。 举个例子,小张月工资收入是8000元,他每个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一共是1000元,还有一个子女正在上小学,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税所得额就是8000 - 5000 - 1000 - 1000 = 1000元。对照税率表,这1000元适用3%的税率,他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1000×3% = 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