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年满多少岁负刑事责任?
我想了解下在法律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人年满多少岁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了呢?我有点担心自己或者身边人可 能涉及到相关情况,所以想弄清楚这个年龄界限。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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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年满多少岁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不在《民法典》里,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明确划分。首先,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年满十六岁,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只有犯了这八种特定的严重罪行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再者,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个年龄段负刑事责任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条件,既要满足所犯罪行的要求,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行。
此外,对于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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