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是否还跟原房主有关系?
我前段时间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了,但是现在对方说房子有些小问题,还一直找我。我想知道房子过户之后是不是就和我没关系了,对方还能不能因为房子的事再找我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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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后一般情况下跟原房主就没有关系了,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通俗来讲,就是把房子的主人从原来的人变成新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当房子完成过户登记后,新的产权人就依法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原房主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所有权。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房子已经过户,原房主可能还是会和房子产生关联。比如,如果原房主在过户前隐瞒了房屋的重大质量问题,新的产权人在发现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要求原房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另外,如果在过户前存在关于房屋的债务纠纷,比如未结清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新产权人可能会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费用。 综上所述,房子过户后通常原房主与房子的主要关系就结束了,但在存在隐瞒问题或未结清费用等特殊情况下,原房主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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