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区物业不作为,业主该如何维权?


当面对小区物业不作为的情况时,业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物业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这意味着物业需要履行一系列的服务职责,如保障小区的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等。如果物业没有做到这些,就属于不作为。业主第一步可以选择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比较直接和简单的方式。业主可以先通过小区的业主群、业主委员会等渠道,将物业不作为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然后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物业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整改期限。比如,要求物业在一周内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或者在半个月内修复损坏的门禁系统等。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沟通的记录,包括聊天记录、书面函件等。如果与物业的沟通协商没有效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详细说明物业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和影响,要求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进行沟通协调,督促物业进行整改。如果物业仍然拒不整改,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除了通过业主委员会,业主还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是负责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可以拨打当地的政务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提供物业不作为的具体证据和情况说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物业不作为的照片、视频、书面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业主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证明物业存在不作为的行为,以及这种不作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总之,业主在面对物业不作为时,要保持理性和合法的态度,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