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不配合,业主该怎么维权?

我家小区的物业经常不配合业主的合理需求,比如报修设施迟迟不来处理,小区卫生也搞得很差。找他们沟通,态度还不好。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业主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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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物业不配合时,业主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要明确维权的前提是了解自身的权利和物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这意味着,物业有责任为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如果遇到物业不配合的情况,业主可以先尝试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最直接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业主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物业提出问题,要求其限期解决。例如,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详细说明物业存在的问题,如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未维修等,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 若沟通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人的服务行为,要求其改正不配合的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 如果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也没有起到作用,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业主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其反映物业不配合的具体情况,要求其介入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有权对物业企业进行处罚和责令整改。 此外,如果物业的不配合行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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