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胎儿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吗

家里有人去世了,现在要分割遗产,其中有个继承人怀有身孕。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肚子里的胎儿能不能算是法定继承人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胎儿在遗产继承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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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在法定继承中可以视为法定继承人。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就是说,在遗产继承这件事上,法律把胎儿当作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来看待。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在分割遗产时,就要考虑到胎儿的权益。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明确指出,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为了保障胎儿出生后的生活等需求。 不过,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例如,原本为胎儿保留了一份遗产,但胎儿出生时就是死胎,那么这份预留的遗产就会重新在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总之,在法定继承中,胎儿原则上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的,但最终能否实际获得遗产份额,要看其出生时的状态。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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