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我现在面临一个遗产分配的问题,家里亲人去世后留下了一些财产,而我妻子正怀着孕。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未出生的胎儿能不能参与遗产继承呢?具体要怎么操作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展开 view-more
  • #胎儿继承
  • #遗产分割
  • #民事权利
  • #法定继承
  • #胎儿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出生的胎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继承遗产的,这主要是为了保护胎儿在生命孕育阶段产生的利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尚未出生时,通常不具备民事行为主体资格,无法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继承。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过,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保留份额由婴儿所有,一般由其母亲代为保管。例如,若某家庭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了一定份额,胎儿顺利出生后,这部分份额就归该婴儿,母亲可代其保管财产,待婴儿成年后再交予其管理和支配。 其二,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保留份额由婴儿所有,由婴儿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比如,婴儿出生后存活了一段时间后不幸夭折,那么此前保留的份额就由婴儿的法定继承人,如父母等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 其三,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保留份额由原继承人分割。例如,若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进行分割。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已经变卖的按照份额扣回金额,无法分割或分割会导致价值骤降的财产部分由继承人给予适当的补偿。例如,在遗产分割时没有考虑到胎儿的份额,后来发现了这个问题,就需要从已经继承遗产的继承人那里扣回相应份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