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有继承权吗
我亲戚去世了,他妻子怀有身孕。现在大家准备分割遗产,就想知道这个还没出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啊?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遗腹子到底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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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是有继承权的。这里先给您解释一个法律概念,在法律上,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况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简单说,就是在这些事情上,把胎儿当成和我们正常人一样有权利的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也明确,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出生的时候是活体,那么就依法享有该保留份额的继承权,可以参与遗产分配;要是出生时是死体,那保留的份额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来继承。比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等按顺序继承。 而且,如果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那么就要从其他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就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一般就是他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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