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夫妻俩怎么分配更合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夫妻之间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的扣除项目,结合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来综合考虑,以达到更合算的目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夫妻间的分配分析: 子女教育:按照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较高,那么由收入高的一方全额扣除更为合算。因为这样可以使高税率的那部分收入扣除更多,从而减少应纳税额。例如,丈夫月收入较高适用20%的税率,妻子收入较低适用3%的税率,那么由丈夫全额扣除1000元,能减少200元的税额;若两人分摊,总共减少的税额是1000×50%×20% + 1000×50%×3% = 115元,显然前者更划算。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如果夫妻一方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扣除条件,而另一方收入较高且适用税率高,那么由收入高的一方扣除会更合算,这样能更大程度地减少应纳税额。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同样,如果一方收入高适用高税率,由该方扣除能使家庭整体税负降低。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如果夫妻收入有差异,由收入高的一方扣除更合适。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夫妻之间不存在赡养对方父母的扣除分配问题,各自赡养自己的父母按规定扣除。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各自扣除能充分享受扣除额度。 综上所述,要使个人所得税在夫妻间分配更合算,关键是让扣除项目在税率较高的一方扣除,以最大程度减少家庭整体的纳税金额。依据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范围和扣除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