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夫妻怎么填报更划算?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夫妻双方如何填报更划算,关键在于合理分配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政策,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多个方面。 对于子女教育,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如果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通常由收入较高的一方全额扣除更为划算,因为高收入者适用的税率更高,扣除后减少的税额更多。 继续教育方面,如果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由更能从中受益的一方进行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一般来说,选择收入较高、税负较重的一方扣除,可以更有效地减轻家庭整体税负。 住房贷款利息,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同样,考虑到税率差异,由高收入一方扣除往往更划算。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如果双方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没有自有住房,可分别扣除。 赡养老人,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各自赡养自己的父母,不能相互扣除对方父母的赡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各自根据自身收入和家庭情况在兄弟姐妹间合理分摊扣除额度。 总之,夫妻双方应综合考虑收入、税率、扣除项目等因素,合理分配专项附加扣除,以达到减轻家庭税负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