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如何扣税的?


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这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您的收入减去一些允许扣除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比如您一年的工资收入是 10 万元,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扣除 6 万元的费用后,剩下的 4 万元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接下来是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了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520 等。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以刚才 4 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例,36000 元按 3%税率计算,税额为 36000×3% = 1080 元;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是 4000 元,这 4000 元按 10%税率计算,税额为 4000×10% = 400 元,总共应纳税额就是 1080 + 400 = 1480 元。另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收入,扣税方式也有所不同。除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总之,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和扣除项目,按照相应的税率和计算方法来确定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