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是如何对肇事逃逸进行认定的?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肇事逃逸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交警对肇事逃逸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则和标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什么是肇事逃逸。简单来说,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交警在认定肇事逃逸时,会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从主观方面来看,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这就符合肇事逃逸的主观要件。比如,一些司机在撞车后,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担心自己酒驾等违法行为被发现,于是直接开车逃离现场,这种情况就很明显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然而,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了现场,那就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就像有些轻微的刮擦事故,声音很小,当事人可能真的没有察觉到,这种情况下离开现场就不构成肇事逃逸。 从客观方面来看,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包括驾驶车辆逃离,也包括遗弃车辆后潜逃藏匿。例如,有的司机在发生事故后,害怕被抓,把车扔在现场,自己偷偷溜走,这也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立即逃离现场,但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陈述,试图逃避责任,也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明明是自己撞了人,却谎称是对方的过错,并且拒绝配合警方的调查,这种行为也会被视为逃逸的一种表现。 回到你遇到的情况,你说自己是没注意到擦碰而开走了车。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你确实不知情,比如车辆擦碰痕迹不明显、现场没有明显的碰撞声音等,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如果警方调查发现你有知情却逃离的迹象,比如你在事故发生后有加速离开、刻意躲避监控等行为,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所以,具体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还需要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确定。如果你对警方的认定结果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