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警察如何调查取证?


警察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调查取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是现场勘查方面。警察会及时对寻衅滋事的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就好比去一个神秘的“案件现场城堡”寻找线索,把涉案的物品、留下的痕迹,还有可能是作案工具等,都当作珍贵的“宝藏”一样提取出来。这些物品、痕迹等可是了解案件真相的重要钥匙,能帮助警察还原当时发生的情况。这在很多案件中都是基础且关键的一步。相关法律虽未明确规定具体勘查步骤,但现场勘查是刑事诉讼中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遵循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收集等相关规定。 其次是伤情和财物鉴定。会尽快安排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就像给受伤的人做一个“伤情说明书”,明确受伤的程度;同时,对于被损毁、占用的财物,也会找专业的人员进行价格鉴定,确定财物损失的具体价值。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的鉴定是固定证据的重要环节。 然后是证人证言收集。警察会及时收集相关证人证言,这就像是找案件的“旁观者朋友”了解情况,通过他们的讲述,来判断嫌疑人的行为是不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没有让公共场所秩序变得一团糟,或者严重影响到别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还有监控录像核实。警察会马上核实案发现场及周边有没有监控录像,如果有,就赶紧像“获取宝藏地图”一样把它调取出来。拿到视听资料后,及时截图让相关当事人进行辨认,看看是不是能从录像里清楚地看到事情的经过。 另外前科劣迹调查也很重要。及时核实嫌疑人的前科劣迹情况并予以调取,特别是涉及嫌疑人以前还没处理完的寻衅滋事案件,这些过往的“不良记录”可能对当下案件的判断有很大帮助。 最后是通话记录调取。警察会依法调取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的通话记录,看看在案件发生前后,这些人都和谁有过联系,说不定能从中发现新的线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些规定为警察调查取证指明了方向,围绕这些行为去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医学鉴定:是指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对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病、死等进行检验、鉴定,为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门科学活动。 价格鉴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执业资格的价格鉴定机构,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委托,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各类有形财产和无形资产及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