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对方买房还算婚后财产吗
最近和另一半在走起诉离婚的流程,现在还没离成。这期间对方突然买 了套房子,我就想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还能不能算是我们的婚后财产?我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认定房产归属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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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对方买房是否算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在法律里有个“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一些财产,这些财产是夫妻一起共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是在起诉离婚期间,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也就是还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那么这时候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通常会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这个财产是某一方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如,能拿出证据表明购房款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个人积蓄,而且和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房子才可能不算共同财产。
要是离婚诉讼已经结束,婚姻关系解除了,对方用自己离婚后挣的钱或者明确是其个人的财产买的房子,那就属于对方个人的财产了。但如果购房款是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即便离婚后买的房,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总之,要综合考虑购房时 间、款项来源等多种因素来确定起诉离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开始,到婚姻关系解除(比如离婚登记、一方死亡等)之前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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