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定要回当地才能办理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了,我俩老家是外地的,但现在在这边工作生活很久了。想问下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当地才能办理,在现在生活的城市能办吗?实在不想专门跑回去一趟,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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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才能办理,这需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从规定来看,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国推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所以在这些试点地区,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 其次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一定要回当地。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诉讼离婚也不必然要回当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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