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回当地办理?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俩户籍所在地是外地,但现在长期在本地生活工作,实在不想专门跑回当地办离婚手续,想问下离婚手续一定要回当地办理吗?还是在本地也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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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回当地办理,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区分,目前我国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方面,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传统的协议离婚模式下,通常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不过,为了更加方便群众,我国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你们所在地区属于试点地区,并且符合相关条件,就无需回当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本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明等材料能证明其经常居住地是本地,那么可以在本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需要回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因此,诉讼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在本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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