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到当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我俩现在都在外地工作,不想折腾回老家办理。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到当地去办啊?我就想弄清楚,到底能不能在我们现在工作生活的地方把离婚手续给办了,要是能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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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要到当地办理,这得看具体是哪种离婚方式。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话,要去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现在有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离婚登记服务,凭借居住证也能在外地离婚,具体情况要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协议离婚通常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部分地区有新政策可异地办理;诉讼离婚一般遵循上述管辖原则确定法院。建议提前向相关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清楚具体流程和要求,避免走弯路。 相关概念: 住所地:简单来说,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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