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只能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对象打算离婚了,之前是在老家结婚登记的,现在我俩都在外地工作,实在不想回老家办理离婚,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只能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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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一定只能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这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在协议离婚方面,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不局限于结婚登记地,双方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比如,小张和小李在A地结婚登记,但小张常住B地,小李常住C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去B地,也可以去C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而对于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通常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登记在D地,但小王长期居住在E地,小赵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向E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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