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负债务离婚时财产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老公负有债务时财产的判决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老公的个人债务。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在财产判决上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所借的款项等,都属于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老公背着妻子在外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一般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在财产判决方面,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剩余的财产再进行分割。若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剩余债务,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对于老公的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不会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也就不涉及清偿该债务。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遵循公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或者男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总之,在老公负有债务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判决要先确定债务性质,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同时遵循相关法律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