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丢失十万元财物,房屋中介公司要怎么负责?
我把房子委托给房屋中介公司出租,结果这段时间家里丢了价值十万块的财物。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中介公司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他们需不需要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是全部赔偿还是部分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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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主丢失十万元财物时,探讨房屋中介公司如何负责,需要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中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来判断。 首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如果房主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中介公司对房屋及屋内财物有保管义务,并且对财物丢失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详细约定,那么中介公司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合同约定中介公司需保证房屋的安全,若因中介公司的疏忽导致财物丢失,中介公司要全额赔偿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主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中介公司进行赔偿。 其次,要考虑中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中介公司在履行委托事务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对进出房屋的人员进行登记,或者没有妥善保管房屋钥匙,导致他人有机会进入房屋并偷走财物,那么中介公司就需要对房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中介公司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那么中介公司可能不需要对财物丢失承担责任。例如,中介公司按照规定对进出房屋的人员进行了登记,房屋钥匙也妥善保管,财物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中介公司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让中介公司承担责任就不太合理。 总之,当房主丢失财物要求房屋中介公司负责时,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中介公司的过错情况。房主可以先与中介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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