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后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等。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更像是基于约定来完成工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当退休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时,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退休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受伤,可能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设备有问题等,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有的地方规定,如果退休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领取退休金,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在工作中受伤有可能按照劳动关系来认定工伤并进行赔偿。但这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和司法实践来判断。所以,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后,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