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分几个步骤来看。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固定资产。简单来说,固定资产就是企业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像房屋、机器、运输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在账务处理上,当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包含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用银行存款购买了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为6500元,发生运输费1000元,那么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57500元(50000 + 6500 + 1000),贷记“银行存款”57500元。 如果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支付安装费2000元。购入设备时,借记“在建工程”33900元(30000 + 3900),贷记“银行存款”33900元;支付安装费时,借记“在建工程”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安装完成后,借记“固定资产”35900元(33900 + 2000),贷记“在建工程”35900元。 固定资产入账后,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折旧。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折旧方法通常采用年限平均法,也就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例如,上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500元,那么每年的折旧额 =(57500 - 2500)÷ 5 = 11000元。每月计提折旧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