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它并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为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持。 在确定具体数额时,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来说,故意侵权比过失侵权需要承担更高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比如,侵权人是恶意实施伤害行为,那么其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导致的侵权,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低一些。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很重要。如果侵权行为是在公开场合进行,或者采用了非常恶劣的手段,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会更大,赔偿数额也会相应增加。例如,在众人面前对他人进行辱骂、侮辱,比私下里的言语冲突造成的精神损害更严重。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是关键因素。如果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等,那么赔偿数额会比较高;若只是造成了短暂的情绪波动,赔偿数额则会较低。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会影响赔偿数额。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可能会考虑让其吐出这部分不当获利。 此外,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会有所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赔偿数额可能会低一些。 总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多种因素,以确保赔偿数额既能够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又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