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和继父母怎样才算形成抚养关系?
我是再婚家庭,现在和继子女一起生活。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继子女和继父母怎样才算是形成了抚养关系。我平时会给继子女生活费,供他们上学,但不知道这样够不够。我想了解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认定我们形成了抚养关系。
展开


在法律上,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是一个较为重要的概念,它会影响到双方在诸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所谓抚养关系,通俗来讲,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培养,为其成长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等;同时,继子女对继父母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相应的赡养等义务。 一般来说,认定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首先,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这包括为继子女提供生活费用,保障其基本的衣食住行;送继子女上学,让他们接受教育等。比如,继父母长期承担继子女的学费、生活费等,像案例中提到的给继子女生活费、供他们上学就是典型的体现。其次,这种抚养教育行为是持续且稳定的。不能是偶尔为之,而是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都有实际的抚养行为。另外,继子女在成年后,若继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也是抚养关系形成后的一种反馈。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一旦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类似的。例如,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赡养继父母的责任。所以,判断继子女和继父母是否形成抚养关系,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从实际的抚养行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考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