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位继承怎样写放弃公证?

我是代位继承人,不太想参与这份遗产继承,打算放弃公证。想了解下这个放弃公证具体该怎么写呀,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内容上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给讲讲详细写法。
展开 view-more
  • #代位继承
  • #放弃公证
  • #遗产继承
  • #继承声明
  • #公证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代位继承,它是指在法定继承里,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了,原本该由这个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就会由已经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 ,简单说就是孙子女辈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代父母继承祖辈遗产,而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关于代位继承放弃公证声明书的写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开头要写清楚标题,比如“放弃代位继承公证声明书” 。 然后是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等。接着说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自己是依据什么公证处什么时间签发的什么字号继承权公证书,确定自己是某项遗产的合法代位继承人之一。 正文部分,明确、清晰地表明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代位继承权。如果有想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人的想法,也要在这里写清楚转让给何人。 最后,声明人要亲自签名,并注明声明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书面声明放弃是很重要的。 办理放弃代位继承公证,通常要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申请办理时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以及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申请人还要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由公证人员签字。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