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抚养权的问题该如何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权问题,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需要面对的重要事项。抚养权,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照顾的权利与义务。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权问题的要点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关于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孩子可以自主表达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愿。比如,小明和小红离婚,他们的孩子已经九岁,明确表示想跟妈妈生活,那么在协议抚养权归属时,就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 其次,抚养费的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例如,小李月收入为一万元,他和妻子离婚后孩子归妻子抚养,那么他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大概在两千到三千元左右。同时,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是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等。 再者,探视权的约定也非常重要。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在协议中,要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比如,每周可以探视一次,时间是周六上午,探视地点可以是孩子居住的小区公园等。这样明确的约定可以避免日后双方因为探视问题产生纠纷。 最后,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如果出现某些情况,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重大疾病、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等,导致无法继续很好地抚养孩子,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也要明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一般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权问题要全面、明确、合理,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双方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