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以后该如何上诉?


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时,是可以通过上诉来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劳动仲裁裁决以后上诉的相关事宜。 首先,需要明确上诉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着,来说说上诉的流程。如果是劳动者上诉,要在规定的十五日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仲裁裁决的情况,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受理。 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在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这里的审查主要针对仲裁程序和适用法律等方面是否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若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上诉过程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要积极准备庭审,在庭审中清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劳动争议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