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这里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比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 其次,要确定复议机关。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您对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既可以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然后,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行政复议通常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日期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及您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 最后,提交申请。您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邮寄或者直接递交到复议机关;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口头申请,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总之,申请行政复议是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