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对患者的诊疗过程和结果存在争议,并且都愿意通过鉴定来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种方式体现了双方的自愿和平等,有助于提高鉴定结果的认可度。 第二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如果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患双方一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患者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患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然后,根据不同的申请方式,向相应的部门提交申请。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如果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医学会在受理申请后,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相关材料,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陈述和答辩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讨论,最终作出鉴定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总之,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好充分的材料,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