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贿和受贿该如何进行辩论?

我最近要参加一个关于行贿和受贿的辩论活动,但我不太清楚从哪些方面去辩论。我想了解行贿和受贿在法律定义、行为特征、法律后果等方面有什么不同,以便在辩论中更好地阐述观点,也想知道辩论时可以引用哪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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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贿受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进行行贿和受贿的辩论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行贿和受贿的基本概念。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受贿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辩论中,如果站在行贿的角度,可以强调行贿者往往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得已为之,可能存在被胁迫或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而且行贿的目的不一定都能实现,有时候给予财物也不一定能获得不正当利益。同时,行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如果能证明行贿者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那么就不构成行贿罪。 要是站在受贿的角度,要突出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受贿者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触犯了法律。受贿行为不以为他人实际谋取到利益为构成要件,只要有收受财物的行为,并且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或者意图,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此外,在辩论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行贿和受贿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以及造成的不同后果。同时,引用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增强辩论的说服力。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和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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