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如何避免留下后遗症?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为避免留下后遗症,可从以下多个关键方面着手。首先要重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这里所说的主体资格,简单来讲就是和你签合同的对方有没有签合同的资格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对于企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确认是否在经营期限内、是否通过年检等;对于个人,要确定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和未成年人签合同,如果涉及一些重大事项,很可能合同是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这就会给你带来麻烦。 其次是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条款就像是游戏规则,必须清晰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主要条款都要详细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合同一般包含的条款。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标准要明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不能模糊不清。否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不知道按照什么标准来处理。 再者是违约责任的设定。违约责任是对不遵守合同约定一方的惩罚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可以对双方起到约束作用。比如,如果一方延迟交货,要约定延迟一天需要承担多少违约金,这样在对方违约时,你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责任。 然后是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需要有一个解决的途径。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协商、仲裁和诉讼。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来解决。如果选择仲裁,要明确仲裁机构;如果选择诉讼,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解决,避免在解决方式上浪费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合同的形式和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来说,重要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注意合同的签字、盖章等手续是否完备。比如,企业签订合同,要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要签字。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安全性。总之,签订合同要谨慎,从各个方面做好防范,才能避免留下后遗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