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怎样才能免刑或减刑?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杀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杀人者有可能获得免刑或者减刑。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免刑。免刑即免除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不过,在杀人案件中,因为其性质严重,要达到免刑的标准非常困难。通常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比如行为人是在遭受极度暴力侵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实施的正当防卫杀人,且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才有可能依据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免除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再来说说减刑。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的具体情形。在杀人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也可能在量刑时被酌情从轻处罚。但需要强调的是,杀人是极其严重的犯罪,免刑或者减刑都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最终的判决结果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