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当怎样承担?

我公司最近打算兼并另一家企业,但是那家企业有不少原债务。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被兼并企业的这些原债务该怎么承担,是我们兼并方全部负责,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很担心处理不好会给我们公司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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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兼并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兼并的过程中,被兼并企业原债务的承担问题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法律要点。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承担就成为了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也就是说,当企业发生兼并这种合并行为时,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原则上由兼并后的企业承担。这是基于法律对法人合并后权利义务承继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通过兼并来逃避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多种不同的兼并形式,不同形式下债务承担也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如果是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这种情况下,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毫无疑问由兼并方承担。比如甲企业兼并乙企业,乙企业注销,那么乙企业的债务就由甲企业负责偿还。 对于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此时,合并前各方的债务都由新设立的企业承担。例如,丙企业和丁企业合并成戊企业,那么丙企业和丁企业的原债务都由戊企业来承担。 不过,在企业兼并过程中,如果兼并双方在兼并协议中对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经过了债权人的同意,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债务承担问题。但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该约定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兼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 此外,如果在兼并过程中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比如通过虚假的兼并协议转移资产等,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可撤销等规定,请求法院确认兼并行为无效或撤销兼并协议,从而保障自己的债权。 总之,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一般由兼并后的企业承担,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兼并的形式、兼并协议的约定以及是否经过债权人同意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在企业兼并时,各方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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