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但没写违约金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我租了个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没注意看,后来发现合同里没写违约金相关内容。现在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我觉得他这是违约。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得怎么承担违约责任啊?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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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没写违约金,但出现违约情形时,也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一般来说,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房东违约不租给您了,您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租给您;要是继续履行不太现实,比如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那房东就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您的损失。 其次,关于损失赔偿额,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您为了入住这个房子,提前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支付了搬家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实际损失,房东应该赔偿。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的,违约方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关概念: 违约金: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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