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买房怎样才能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结婚后,想自己买套房子,不想让这套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要怎么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是签协议还是有其他办法呢?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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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婚内一方买房想要不算作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 首先,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内一方购买的房产归该方个人所有。这份协议需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内容合法,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旦签订并生效,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一方是用其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且能够清晰地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房屋,同时有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流水等证据能够证明购房资金的来源是婚前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自然也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房屋,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有明确的赠与协议等证据表明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婚内一方买房想要不算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要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清晰的资金来源证明等。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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