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在劳动纠纷中,仲裁双倍工资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重要诉求。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仲裁双倍工资该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要明确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接下来,我们说说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来说,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月应得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它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是,加班工资通常不计算在双倍工资的基数内,因为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小李每月基本工资是3000元,奖金平均每月500元,补贴每月300元,那么他的月应得工资就是3000 + 500 + 300 = 3800元。如果小李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去第一个月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公司需要支付给他的双倍工资差额就是3800×4 = 15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支付是有时间限制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和劳动关系等情况。例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了解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有助于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准确地计算自己应得的赔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