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在我国,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计算时,有多种因素需要考虑。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实际生活中,“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比如孩子上学的学费、兴趣班费用,生病时的看病买药费用等。“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对于有固定工作的,就是看每月工资收入;没有固定工作的,就看一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能挣多少钱。“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则要考虑当地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例如在一线城市,生活成本高,孩子的抚养费可能相对就会多一些;而在一些小城市或者农村,抚养费的数额可能就会低一些。 此外,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通常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支付;一次性给付则是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抚养费。但一次性给付需要综合考虑支付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同时,如果孩子出现重大疾病、升学等导致费用增加的情况,子女可以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