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权利人可能就没法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该得的权益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下面详细说说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 首先是起算点。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比如合同约定对方在2024年1月1日支付货款,到了这一天对方没支付,那诉讼时效就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三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那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个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然后是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发函要求履行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最后是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总之,计算合同的诉讼时效要综合考虑起算点、中断和中止等情况,这样才能准确把握是否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