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回老家办离婚很不方便。想问问离婚是不是一定得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呢?要是不回的话,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办理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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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不同方式有不同规定。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是需要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比如,夫妻双方户口分别在A地和B地,他们可以选择去A地或者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情况则相对灵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并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另一方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例如,被告长期在C地工作生活,已经满一年以上,原告就可以在C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回户口所在地,而诉讼离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外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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