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现在在外地工作,回老家办理离婚太麻烦了。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呀?要是不用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办理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户口所在地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具体分析。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是要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为了方便群众,自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一定要去被告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