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尾款滞纳金如何计算?


合同尾款滞纳金的计算,首先要明确一点,在民事合同中常说的“滞纳金”,本质上大多指的是违约金。 滞纳金原本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按期缴纳税费等行为加收的具有补偿性质或者惩罚性质的款项,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不过在民事合同领域,是基于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相关款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滞纳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按日计算,通常会将尚未支付的尾款作为计算基础,乘上日滞纳金比例。例如,合同约定日滞纳金比例为万分之五,未支付尾款是1万元,逾期10天,那么滞纳金就是10000×0.0005×10 = 50元。 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金额一般最好不要超过合同价款的30%,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会认定为过高,不予支持 。如果因为对方未按时支付尾款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主张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关概念: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法定性: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