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要给我赔偿款,但一直拖着没给。我想知道从判决生效到现在这段时间算迟延履行期间吗?迟延履行期间到底是怎么算的,是从判决日期开始算,还是从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开始算呢?
展开


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迟延履行期间的起始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一般来说,迟延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例如,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那么如果被告在这15日内没有履行支付义务,从第16日开始就进入了迟延履行期间。 对于分期履行的情况,每一期债务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分别计算。比如,法律文书确定被告分三期支付款项,每期的履行期限不同,那么当某一期未按时履行时,该期的迟延履行期间从该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如果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间,那么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根据不同的文书类型有所不同,比如判决书,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通常为15日)届满且当事人未上诉时生效;二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时,要扣除法定节假日和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履行的期间。如果因为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被执行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那么在这些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间不应计入迟延履行期间。 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以弥补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而遭受的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