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赔偿如何计算?


拆迁征地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计算标准基于被征地地块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以适当的补偿倍数,这个倍数一般取值在6到10之间。例如,某块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是2000元,补偿倍数取8,那么土地补偿费就是2000×8 。这是因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通过这种计算方式给予相应补偿。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当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的人数乘以所确定的补偿倍数大于或等于15时,总安置费即为该被征地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15;而当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的人数乘以所确定的补偿倍数小于15时,则总安置费为该被征地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被征地块所需安置的人数。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能有生活安置的资金。 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通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比如地上有自建的房屋、大棚等附属物,以及正在生长的农作物青苗等,都会按照当地规定和市场价格来给予补偿。 此外,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相关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补偿,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地上附属物: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等。 青苗补助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正在生长的农作物等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