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逾期加倍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判决书也下来一段时间了,但对方一直没按判决还钱。我听说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加倍利息,可我不太清楚这利息是咋算的。有没有懂行的朋友给讲讲,这逾期加倍利息具体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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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决逾期加倍利息指的是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需要额外支付的利息,这其实是对债务人不按时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关于具体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这里需要注意,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约定)所确定的利息。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本金是10万元,没有一般债务利息,债务人从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迟延履行了100天,那么加倍部分债务利息=100000×0.000175×100 = 1750元。也就是说,债务人除了要偿还10万元本金外,还需要支付1750元的逾期加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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