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时房产费用怎么算?
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我不太清楚在法院起诉离婚时,关于房产这部分的费用是如何计算的,比如诉讼费、评估费这些,有没有什么标准或者计算方法呢?
展开


在法院起诉离婚时,房产相关费用主要涉及诉讼费和可能产生的房产评估费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离婚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里的财产包括房产等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价值为100万元,除去不另行收费的20万元,剩余80万元按照0.5%交纳,即需额外缴纳4000元,再加上基本的50 - 300元,总的诉讼费用就在4050 - 4300元这个范围。不过,实践中各地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其次是房产评估费。如果双方对房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要求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面积、位置、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收费。一般来说,评估费是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可能在千分之几到百分之几不等。例如,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评估费可能在几千元到上万元。而且,评估费最终由谁承担,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可能是双方分担,也可能由一方承担。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财产保全等情况,还可能会产生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是指为了防止一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产等财产进行保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